关于申报2017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2017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在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分类
学科分类包括:1.马克思主义;2.政治思想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我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合作研究成果的第一署名人必须是我校教师和研究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不得重复交叉申报。
(二)奖项申报条件
1.申报奖项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1)著作奖(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
(2)论文奖;
(3)研究报告奖(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4)普及类成果奖(须为著作类)。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可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厅局级以上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7.普及类成果,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类著作,须提交有关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领导批示、群众反响等。
8.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非学术研究的著作,如教材和教辅材料、文学艺术类作品。
(2)已获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奖励的成果;
(3)研究咨询报告类无证明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论文类无公开引用、评价等证明材料的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或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
(5)不属于本奖励范围和时限的成果。
三、申报材料
2017年陕西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分为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个部分,要求如下:
(一)网络申报。
申报系统为http://kygl.sneducloud.com“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目前陕西省教育厅正在调试申报系统,为不影响申报进度,请各位老师先行下载附件1填写推荐书,准备申报材料,待系统正式开放后,再进行网络申报。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纸质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2017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1)、申报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2.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样书三份(不再退回);论文类成果须提供原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可退回;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提供全文三份。
3.每项成果需提供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请将论文类成果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全文的复印件附在《推荐书》后;研究报告类成果需提供采纳证明。
4.学术译著(文)须附原著(文)。已出版的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已发表的外文论文须附中文翻译。
5.附件材料请按照附件2、3、4的格式分别准备相应材料。
6.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裁剪整齐(A4纸幅面)。
7.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推荐书》份数一致,统一附在《推荐书》后;纸质材料与网络申报材料一致。
8.所有材料请勿装订。
9.为保证申报材料质量,杜绝浪费,请在正式提交前先持一份完整材料来科研处审核。
10.请将《推荐书》电子版发送至成果科邮箱kyc@mail.xaufe.edu.cn。
四、申报时间
由于此次报奖时间紧迫,考虑到我处后续进行材料审核、装订工作、学术委员会审议和校内公示时间,申报截止时间至2017年5月19日,逾期恕不受理。为使申报工作有序进行,请申报者按时报送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综合管理科联系。
联系邮箱:kyc@mail.xaufe.edu.cn
联系电话:81556180
联 系 人:李凯锋、邓雪鹏、李 琦
附件1:2017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doc
附件2:附件材料——论文类.doc
附件3:附件材料——研究报告类.doc
附件4:附件材料——著作类.doc
科研处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