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鼓励我校教师,特别是中青年科研骨干多出高质量、高层次的优秀学术著作,根据《西安财经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西财大研发〔2019〕4号)、《西安财经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西财大研发〔2020〕1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西安财经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申报组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范围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在册在岗的教职工。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资助的范围是:由我校教师、研究人员独立完成的学术著作;由我校教师、研究人员担任第一主持人并承担主要撰稿任务的学术著作。非学术著作、译著及教科书类和其他形式的成果不予资助。
二、资助原则和基本要求
1.资助原则: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坚持“自主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按照党的出版方针,以国家科技发展政策为导向,紧密结合国家科技发展计划,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建设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服务。
2.基本要求:申请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者须先申请立项、再申请出版资助;申请者必须是著作权人。著作权属多人时,需经其他人书面同意。原则上不超过3人;申报者须完成全部书稿,且无知识产权纠纷。研究内容必须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出版价值和较高学术价值;社会科学类著作总字数不少于15万字;自然科学类著作总字数不少于12万字;申请者确属无学术著作出版经费来源,或在出版时经费确有困难;获资助出版的著作书稿,出版时须在著作封面或扉页中注明“本著作获西安财经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字样,而且还要在“前言”“后记”或“作者简介”中注明“西安财经大学***”;已获学术著作资助尚未出版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出版基金。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请提交:欲申请出版资助者,填写《西安财经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评审表》后交各学院(部门),由学院(部门)结合本单位重点研究方向及学科发展需求,对所有申请材料统一审核填报汇总表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B座310室)。
各学院(部门)统一于2023年7月10日将填写完整的《西安财经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评审表》、《西安财经大学专著资助出版评审表》(只填写著作名称)及相关材料(含电子版)一式3份、汇总表1份,报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相关材料包含:申报者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复印件;达到出版要求标准的书稿(匿名)。申报者无法提供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复印件,需签署情况说明(见附件5),承诺在申报当年学术著作立项资助文件签发日起,五个月内向科研处提交出版合同复印件。
2.组织评审:科研处组织有关同行专家及学校学术委员会会议,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对申请资助的学术著作书稿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3.校长办公会审议:科研处将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拟资助学术著作名单及资助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最终决议通过当年资助著作名单和资助金额。
4.申报者(第一作者)获得年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立项后,若未能按期提交出版合同复印件,取消本次资助资格,并取消未来两年学校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资格。
申报者自立项资助文件签发日起两年内没有正式出版学术著作的,将取消本次资助资格,并取消未来五年学校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资格。
四、其他
本年度由学院(部门)自行资助的学术著作参考本通知执行,纳入学校著作资助管理,并做好意识形态审核工作。执行时间由学院(部门)据实自行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79
电子邮箱:XMGL310@126.COM
科研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