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 通知公告 > > 重要通知

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6-12-22 次阅读
 

    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科研管理水平,实现科研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充分调动科研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促进我校科研管理创新能力和水平持续提高,根据《西安财经学院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西财研发〔201611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表彰在学校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二级学院(部);

(二)科研管理先进个人:在二级学院(部)科研管理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的管理工作者。

二、设立奖项及名额:

(一)科研管理先进集体2-3个;

(二)科研管理先进个人4-6人。

三、评选条件

(一)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的单位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国家、中、省、市、学校科研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

2.认真贯彻执行各级科研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科研政策、科研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所在单位科研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有效,激励措施得力,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单位领导关心和全面指导本单位的科研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科研工作正常开展;

4.高效组织本单位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各级科研奖项,积极做好科技成果的登记工作;能规范做好科研项目全程管理,项目保质保量按期结项;能按照学校要求及时、主动报送有关科研计划、总结、统计数据等各类材料和信息,且材料质量较高;能有效协调各方面工作,主动、热情地提供优质服务;

5.为学校科研工作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科研平台、基地建设、团队建设、协同创新、产学研合作、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完成学校科研考评指标效果显著,取得了标志性成果;

6.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与科研相关的工作。

(二)科研管理先进个人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科研管理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3.熟悉科研管理业务,创新意识强,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科研管理成效显著,获得本单位及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5.善于发挥和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6.从事科研管理工作1年(含)以上。

四、评选步骤与奖励

1. 各集体或个人申报;学院(部)推荐;科研处进行资格审查;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选;校领导审批;

2. 被评为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和科研管理先进个人者,学校给予奖励。

五、工作要求

1. 申报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填写《西安财经学院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提交年度科研工作总结;申报科研管理先进个人填写《西安财经学院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报送申报表纸质版(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一式3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

2.相关附件材料1套;

3. 科研管理先进个人各二级学院限推1人;

4. 所有申报材料,请各二级学院统一于20161230日报送科研处综合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mail.xaufe.edu.cn ,逾期不予受理;

5.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此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评工作。

 

 

                               科研处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

1.西安财经学院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2. 西安财经学院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