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制度设计研究决策参考、指导实践、推动立法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建设,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制定了《2017—2018年度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并拟开展2017—2018年度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单位和范围。文化部相关直属公共文化单位、各省(区、市)文化厅(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成员均可申报。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可按照《指南》,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和课题负责人研究专长,自行确定选题和研究内容。
二、关于课题验收和奖励。课题立项后,研究时间为1年。2018年8月,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将组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对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验收。评审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档次。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将对取得合格以上档次的课题颁发证书;对取得优秀和良好档次课题成果给予一定奖励。
三、相关要求
(一)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要认真组织本省(区、市)范围内的课题申报工作,并统一报送申报材料。部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文化部直属单位、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可直接申报。
(二)制度设计研究要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践紧密结合。课题组原则上应选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较好的地区或单位作为实践基地,保证课题成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制度设计课题要坚持原创的原则。所申报课题如已申报其他项目课题并被批准,不得重复申报。已被列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制度设计课题的,不得再次申报。
(四)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的申报。
(五)课题立项评审采取专家集中评审的方式,研究成果评审将采取匿名评审的方式。匿名评审专家由文化部公共文化司会同纪检组织随机抽取。专家委员会成员申报课题或参与课题组研究起草工作的,根据回避原则,不得担任研究成果评审的评委。
(六)课题申报立项和研究成果评审组织工作委托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具体负责。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将于2017年6月底组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立项,并公布立项结果。
(七)请各二级学院于2017年5月9日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及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晓燕 李娜
电话:81556179
电子邮箱: xcxmk179@126.com
附件1:2017—2018年度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指南.doc
附件2: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科研处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