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下午,应法学院的邀请,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在翠华西校区图书馆模拟法庭作了题为“我国《劳动法》实施的回顾与思考”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副院长史卫民主持,法学院部分老师、研究生和本科生140余人聆听了报告。
王全兴教授首先以1978年以来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进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的改革历程为背景,对我国劳动法体系探索和基本形成的历史进行了回顾。他进而对《劳动法》作为基本法律部门的地位、劳动法在市场经济与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功能做了分析,提出《劳动法》实施二十年来的重要转变是,总体上由计划经济的劳动法(政策)转向市场经济的劳动法。王教授认为,我国劳动法制建设进入成熟期,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实施,新的劳动法立法高峰即将出现。
在对《劳动法》实施过程所作的反思中,王全兴教授提出了问题导向的思考方法,并结合劳动法制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了多种完善劳动立法的路径组合,比如由单项劳动立法转向修改《劳动法》与单项劳动立法结合,由重一般法、轻特别法转向一般法与特别法并重,主张立法超前性应与现实针对性兼顾等。王全兴教授的报告现实针对性强,大量运用图表和调查数据,直观、生动、接地气,很好地结合了法学理论与法制实践。
会后,王教授还回答了师生的提问,与师生进行了交流,现场气氛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