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晚,应法学院的邀请,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刘水林教授在翠华西校区图书馆模拟法庭作了题为“经济法是什么”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副院长史卫民主持,法学院教师、研究生、本科生师生100余人聆听了报告。
刘水林教授以现行经济法的体系和框架为基础,谈了他对经济法的价值目标、经济法的规范对象、经济法的规范方式、经济法的规范形式等问题的新认识和新理解。他认为经济法保护的利益是经济公益及作为其基础的社会经济秩序;经济法主要规范的是经济公害行为;经济法采取的规则形式主要是以预防为主的事前规制规则;经济法的规范形式是社会责任;刘教授同时认为,经济法的研究不应遵循以个体权利为中心的主流法研究范式,而应以社会责任为中心,以对经济公害行为的防范为目的重建自身的体系。
刘水林教授的报告语言生动、诙谐有趣,案例随手拈来,说理深入浅出,并就经济法与民法、商法、行政法进行比较,给在场师生上了一节生动的经济法基础理论课程。
会上,刘教授还回答了学生就经济法的性质、经济法与行政法规制行为的差别、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考试等问题的提问,与师生进行了交流。
作者:法学院 编辑:吴澜 来源:西财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