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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办公厅农工办综合处王军处长为法学院师生做学术报告

2017-12-18 次阅读
    12月11日晚,陕西省委办公厅农工办综合处处长、陕西省农村经济学会副秘书长王军同志应法学院的邀请,在模拟法庭为经济法学研究生作了题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陕西实践”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由副院长史卫民教授主持,院长白呈明教授、民商法学系系主任王宏选副教授和全体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

王军处长首先介绍了5个村子改革后的变化引出本次讲座的主题。接下来,王处长从五个方面系统讲解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即“三变”改革的有关问题。第一,“三变”改革的目的是要通过“变”来实现三个激活从而壮大集体经济。第二,“三变”改革是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第三,改革通过开展清产核资;明确所有权;确认组织成员身份;保障组织成员依法分享收益分配权这四个阶段为如何具体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第四,三变”改革要将政府、企业、群众三方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通过对6个村子发展模式的总结得出乡村旅游是推动农村发展最好卖点的结论。第五,仍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抓紧开展试点;集中培训宣传;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具体工作机制;把握好底线、有序推进、入股比例的度。

   白呈明院长作了总结发言,对王军处长的到来表达了衷心的感谢。王军处长的讲座资料翔实,语言生动,既对教师们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了新思路,也让广大学生开阔了视野,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