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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王宏选副教授作国家监察法专题学术报告

2018-05-15 次阅读

    5月14日19时,王宏选副教授在翠华西校区模拟法庭为法学院师生做了主题为“国家监察法的文本解读与法理探析”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副院长史卫民教授主持,王景龙博士、全体研究生和部分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包括监察法的制定背景和意义、监察法的指导思想和立法原则、监察法的主要内容、监察法的法理探析四个方面。王老师首先介绍了监察法的制定背景和意义,进而引出监察法的指导思想和立法原则。其次,通过明确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领导体制、明确监察工作的原则和方针、明确监察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赋予监察机关必要权限等八个方面阐释了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并结合监察法的立法突破和法治反思对其蕴含的法理意义进行了探析。指出了监察法是“纪法贯通”,对于监察委员会,其本质是行使监督、调查等监察权的政治机关。

    最后,史卫民教授总结了讲座内容,同学们积极提出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如何衔接分工、监察机关行使职权责任承担等问题,王宏选老师和王景龙老师对问题进行了讨论和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