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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5年度“陕西省机关党建课题”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5-04-10 次阅读

校属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高质量党建研究促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中共陕西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委直属机关工委”)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2025年度“陕西省机关党建课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拟设立2个项目,每个项目确定2-3个课题组,须由社科领域工作者担任课题组负责人,鼓励联合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共同开展研究。

1.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研究;

2.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启示研究。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实施,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本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份)、《论证活页》(一式份)及汇总表,各学院(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B座310室)。电子版《申报书》(WORD文件格式)、《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时请注明单位及课题简称(如“学院+2025机关党建+申报”)。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委直属机关工委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结项评定为优秀的,每项再追加经费1万元。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项目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委直属机关工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5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委直属机关工委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委直属机关工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1. 课题申报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11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请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

    联 系 人:王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79

    电子邮箱:XMGL310@126.com

     

    科研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