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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档案局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档案科技项目的通知

2025-02-26 次阅读

校属各部门

按照陕西省档案局2025年度工作部署,请各位老师根据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附件1)和《2025年度陕西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附件2)规定的范围和方向进行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推荐

1.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第一部分的“自主选题”确定具体研究项目,项目应聚焦影响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和本研究领域的重点、难点、空白点,具有较好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可行性,避免简单重复或低水平研究,避免脱离实际或盲目追求热点。重点项目应从《2025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第二部分“重点项目”中直接选择,具体研究成果可在给出的主要预期成果上适当扩展。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所必需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申报单位如承担有超期未完成的往年项目,应在申报前先行办理项目终止或延期申请。

3.鼓励项目申报单位整合多方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总数一般不超过6家,研究人员总数一般不超过18人,其中申报单位应承担不少于60%的项目研究任务,其他参与单位应在项目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4.每个申报项目须明确1至2名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1人具有5年以上档案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

5.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有关限项要求,1名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其中只能主持1个在研重点项目。

6.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使用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研究团队成员。不得抄袭、买卖、代写申报材料,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

7.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申报前征求相关研究领域国家级档案专家的意见建议。

8.自主选题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申请经费应不超过《指南》限定的经费额度,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9.2025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程序:

1)申报人登录“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填写申报项目信息并向单位(推荐单位选陕西省档案局)提交。

申报人网上填写申报项目信息的时间截至2025年3月1324∶00,逾期不予办理。系统账号未注册的,请自行注册。

2)申报人于2025年3月18日前将纸质版《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加盖公章)一式7份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B座310室),逾期不予办理。

3)为切实保证所推荐的项目质量、满足档案工作急需并具有较好的应用推广价值,陕西省档案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预评审,择优推荐报送国家档案局。

二、陕西省档案科技项目推荐

1.信息填报。申报须根据《2025年度陕西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所列研究方向确定选题,填写《陕西省档案科技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一式7《推荐2025年度陕西省档案科技项目汇总表》(1份),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B座310室)

2.报送要求。2025年4月2日前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B座310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MGL310@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等有关要求按照《陕西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及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陕档局发〔2023〕43号)执行。

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和陕西省档案科技项目由各申报单位结合实际自行选择申报,不得重复多头申报。拟申报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的负责人,可在线上填报之前与陕西省档案馆信息技术处沟通拟申报项目的选题和主要研究内容,经研究后给出申报指导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联系部门:陕西省档案馆信息技术处

人:侯小健 龙秀萍

联系电话:029—89230882029—89230819


学校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学校联系电话:81556179

学校邮箱:XMGL310@126.com


科研处

2025年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