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国家级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科研处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等主管部门要求的宁缺毋滥、提高申报质量等精神,本着全面部署、逐一推进,多轮指导、确保质量,重点打造、环环相扣的原则,特制定《2025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方案》,请各二级单位在本方案的指导框架内,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落细落实、务求实效,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推进2025年国家级课题申报工作,确保国项申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申报范围
年龄在45岁以下,无国家级在研项目,具有博士学位(含2024年新入职的博士)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务必要求申报。近5年入职博士,男35岁以下、女40岁以下教师重点申报青年类项目。鼓励45岁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积极申报。其中申请国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书最终经学校评审后,择优报送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二、工作原则及要求
1.各学院(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国家级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提早准备,力争做到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全员申报。要认真制订申报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提高立项获批率。
2.各学院(部)要加大与校聘专家密切合作,聘请校内外主持过国家级基金重大项目的专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对学院项目申报团队分阶段进行辅导,力求申报书选题科学且具有学科前沿性、论证逻辑严谨、创新点明确、具有较强的学术与应用价值,最大程度提高立项率。
3.各学院(部)要认真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做好两类国家级项目的组织管理及推进工作。科研处要主动下沉学院(部),解决项目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力求服务到位。
三、时间节点及具体建议
(一)选题讨论及确定(2024年10月1日—2024年11月31日)
各学院(部)广泛宣传动员,对本单位教师学术团队的学科基础、研究方向、研究专长和申报条件等方面认真梳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进行国项申报。各学院于2024年11月31日前召开选题论证会,重点论证各项目选题的前沿性、研究思路的创新性、科学问题的准确性。
(二)申报书撰写形成初稿(2024年12月1日—2025年月1日10日)
各学院(部)于2025年1月10日前召开第一轮申报论证会。邀请校内外专家对拟申报的选题和项目申报书进行针对性指导和评议(建议优先邀请会评专家进行辅导)。学院(部)要求申报人尽快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初稿。
(三)多方修改形成二稿(2025年1月11日—2025年2月20日)
《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等项目公告、指南性文件正式发布后,学院要尽快组织多位专家对申报人选题再优化,督促项目申报人吸收多方意见和建议,对申报书全面再修改形成二稿。
(四)系统打磨完成定稿(2025年2月21日—2025年3月5日)
2025年2月21日--3月5日科研处邀请相关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论证评审。国家自科基金申报书提交前3周各学院组织承担过国家自科或评审过该类项目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指导;各学院(部)提交的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本子的质量与数量,作为学校向上级部门推荐上报的重要依据。
(五)申报系统填报(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5日)
2025年3月15日前,学院(部)基金申报工作负责人和科研管理人员对申请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各学院将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书统一交到科研处项目科。科研处将组织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完成电子文档收集、数据录入、申报汇总等工作,确保零差错地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特别说明:
1、国家级基金项目申报书最终提交时间,以国家自科基金委和国家社科基金办公室最终通知为准!
2、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根据本方案起草拟定《XX学院2025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辅导实施方案》。
附件1 2025国家级项目申报辅导安排表。
附件2 选题论证表(供选题论证使用)
附件3 选题信息汇总表
附件4 国家社科申请书(2024年版本)
附件5 国家自科申请书(2024年版本)
科研处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