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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度西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4-09-06 次阅读

校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创新立市、产业强市战略部署,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现发布2025年度西安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项目定位:通过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催生更多新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培养和吸引优秀的青年科研人才,促进其科研能力的提升和职业发展。

支持方向: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围绕四个面向,聚焦我市“双中心”建设,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

申报主体:高等院校。

申报条件:项目分为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预期成果应包含专利或论文等成果,重点项目除以上成果外,还须形成相应的样机、平台等科研成果。

1.项目研究方向与我市重点发展领域和产业方向密切相关,项目研究内容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省基础研究计划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项目依托单位须出具查重承诺证明)。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专业领域的高级职称专家推荐,要求男性未满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3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项目负责人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提供前期相关领域研究成果等),具备一定的学术积累和良好信誉。

4.高校限报6项。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咨询电话:基础研究与实验室工作组,86786653。

四、申报程序

1.线上申报。通过“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注册登录后线上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于2024年9月19日前将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大纲及科技计划项目统一要求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分别发送至xmgl310@126.com进行评审。

2.形式审查。申报完成后,涉及推荐单位的(如:区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等),由推荐单位在管理系统审查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查。其他项目直接通过管理系统提交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查。

3.资料报送。项目通过审查后,项目负责人在管理系统下载《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有关附件,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大纲及科技计划项目统一要求的证明材料等,打印后装订成册一式3份按时报送。

五、时间要求

本次征集的项目受理时限安排如下: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9月1日—2024年9月19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4年9月20日—2023年9月30日。

材料受理地点:行政楼B座310室(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六、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符合《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科发〔2023〕43号)(http://xakj.xa.gov.cn/zwgk/zcwj/bmwj/6438f420f8fd1c1a7022fc14.html)第3章第9条“项目申报”有关规定,且不得违反第3章第10条“项目查重机制”有关规定。

2.市科技局将做好政策咨询和项目申报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市科技局未委托任何服务机构提供项目申报服务。监督电话:86786659。

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79

联系邮箱:XMGL310@126.COM

科研处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