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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计划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08-02 次阅读

校属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青年科技新星计划项目的通知》(陕科人才函〔2024〕349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分为两个类别: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

二、总体要求

(一)严格把握标准。把推荐人选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科学精神、为民服务等摆在突出位置,将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发展潜力等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坚持宁缺毋滥,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二)聚焦重点领域。围绕国家和陕西重大科技创新需求、支柱产业及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解决我省34条重点产业链“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聚焦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中具有开展前沿科学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成果转化的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及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人才,给予重点推荐。

(三)做到统筹兼顾。充分考虑资源匮乏地区人才引用难问题,扩大选拔人才的覆盖范围,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坚持人才、项目和基地(平台)一体化部署,优先从揭榜挂帅等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中推荐。

(四)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 2025 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陕科发〔2024〕6 号)要求,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本年度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1 项(含定向委托项目),且申报人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申报人须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

三、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国家级、乃至国际杰出人才的潜力;

2.具有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3.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

4.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科技新星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的青年人才。

四、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我校的报送名额以省教育厅分配为准,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可推荐名额1人,青年科技新星可推荐名额3人。

五、推荐要求

(一)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青年拔尖人才等)和已入选省级人才项目计划(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的,不在推荐范围。

(二)近三年有学术不端行为或正在学术不端处理期内的人员不可推荐。

(三)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如高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不通过地市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四)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总窗口创办企业的申报人选,以及借助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实施转化的申报人选,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推荐。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填写《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附件1、2),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内容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二)请各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填写《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汇总表》《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份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一份。

(三) 附件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于2024年8月6日(星期二)12点前将纸质版报送到科研处综合管理科(长安校区行政楼B座3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学校将组织遴选工作,择优推荐。待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另行通知上交正式材料。(本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择优按时推荐。)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综合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302916426

电子邮箱:kyc@mail.xaufe.edu.cn



科研处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