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经研究决定,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设立2024年度陕西省残疾人事业课题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一)数字经济赋能残疾人就业创业现状及推进路径研究
在全面考察我省残疾人数字经济就业创业支持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及残疾人在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现状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残疾人在数字经济领域实现就业创业所需的内外部条件,提出进一步通过数字经济赋能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的推进路径和具体帮扶措施。
(二)社会慈善力量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在全面考察我省社会资本、慈善捐赠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和社会组织开展助残慈善项目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吸引各类社会慈善力量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方法路径和促进措施。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的选题方向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详见附件4)。
2.项目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六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B座310室)。电子版《申报书》和《论证活页》(WORD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文件格式)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残联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拟立2项,每项资助5万,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一)本研究项目周期为:立项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日。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项目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残联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省残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省社科联及省残联对成果拥有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残联根据需要参与课题过程管理,协调指导课题组开展相关工作。省社科联、省残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省社科联、省残联同意,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项目申报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上午11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请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
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79
联系邮箱:XMGL310@126.com
科研处
202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