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总结我校2023年的科研工作,统计科研成果实绩,现对我校2023年度取得的科研业绩进行登记,科研业绩认定参照《西安财经大学科研业绩认定办法(修订)》(西财大研发〔2021〕10号)执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1.科研业绩完成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科研成果:学术著作、论文(含一般论文)、科研成果奖项、反响类成果(批示及采纳)、专利技术、实践性成果、学术交流。
3.科研项目:补登2023年度未在科研处办理登记备案的横、纵项项目。
二、相关要求
1.科研业绩认定的范围严格依据西财大研发〔2021〕10号文件要求填写。在被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等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发布的学术不端文件通报,或列入预警期刊、黑名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不予认定,不予登记。
2.请各部门填写《2023年度西安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登记表》,其中外文论文提供检索证明原件及中科院分区检索报告;著作提供封面及版权页电子版;反响类成果提供原件;实践性成果提供原件;专利提供原件。《登记表》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连同证明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其他纸质版证明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成果转化科(长安校区行政楼B-315)。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12月7日(星期四)。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综合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180
邮箱:kyc@mail.xaufe.edu.cn
科研处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