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选 2023年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的通知》(陕科政函〔2023〕450号),现就我校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分为两个类别: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
二、总体要求
(一)严格把握标准。把推荐人选的家国情怀、理想信念、科学精神、为民服务等摆在突出位置,将推荐人选的科研诚信、品德、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发展潜力等作为人才遴选的主要条件,坚持宁缺毋滥,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二)聚焦重点领域。围绕解决我省重点产业链“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结合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给予重点推荐。
(三)做到统筹兼顾。充分考虑资源匮乏地区人才引用难问题,扩大选拔人才的覆盖范围,坚持向科研一线和企业科技人才倾斜。坚持人才、项目和基地(平台)一体化部署,优先从揭榜挂帅等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中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国家级、乃至世界级杰出人才的潜力;
2.具有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3.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
4.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青年科技新星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从事基础研究领域的,重点支持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并被所在单位列为科研工作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科研人员;
4.从事应用基础和技术开发的,重点支持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有实际贡献、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的青年人才。
四、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我校的报送名额以省教育厅分配为准,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可推荐名额1人,青年科技新星可推荐名额3人。
五、推荐要求
(一)已获得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青年长江学者、青年拔尖人才等)和已入选省级人才项目计划(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等)的,不在推荐范围。
(二)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如高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不通过地市申报),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三)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总窗口创办企业的申报人选,以及借助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实施转化的申报人选,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推荐。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填写《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附件1、2),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内容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二)请各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填写《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汇总表》《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
(三) 附件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于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17点前报送至科研处综合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学校将组织遴选工作,择优推荐。待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另行通知上交正式材料。(本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择优推荐。)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综合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180
电子邮箱:kyc@mail.xaufe.edu.cn
科研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