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技办〔2020〕7号)精神,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现就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
(二)项目类别
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共分为四类:
1. 一般专项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主要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3. 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和协同创新中心项目。
4. 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已获批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的团队开展的科学研究项目。
二、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0年12月1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研究项目、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青年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七)各校要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推荐项目须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三、申报数量及程序
(一)一般专项项目:按照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项目申报数量依据各高校科研能力和结题情况确定,具体指标见附件。各高校根据分配的申报数量,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进行网络申报。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立项计划。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此类项目结题率低于60%的学校暂停本年度申报资格,其他高校申报数量不限。由个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通过网上申报后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三)重点项目:2010年以前挂牌的重点实验室,或此类项目结题率低于60%的学校暂停本年度申报资格。其他学校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高校新型智库和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可申报3—5项。由所在科研平台组织申报,学校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四)青年创新团队项目:原则上每个团队可申报1—2个项目,由所在团队组织申报,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定后确定立项计划。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研究项目由各基地组织评审、推荐,上报推荐顺序,并在线填报“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申报账号统一发放至基地负责人处。通过审核的项目,系统填报时间截至2020年12月28日17: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推荐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打印有“正式申报材料水印”的申请书,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于2021年1月5日报送至科研处科研科。
(二)申报一般专项科研项目须先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见附件),申报书一式1份,可行性报告及附件材料一式3份(匿名处理),于2020年12月21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科研科,无需填报系统。由科研处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立项指标,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并择优上报。推荐上报的项目在线填报“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系统填报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账号由科研处统一发放至二级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处,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推荐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打印有“正式申报材料水印”的申请书,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2份,于2021年1月7日报送至科研处科研科。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科研科联系。
本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请以学院为单位同意上报。
联系人:郭惠 李琦
联系电话:81556179
科研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