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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公告》的通知

2013-06-14 次阅读

各有关部门:

现将中国法学会《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公告》转发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成果积极组织申报,并与810报送科研处成果科。具体要求见公告。

科研处

2013年6月10

 

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公告

 为了鼓励、引导我国法学法律青年工作者积极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促进我国青年法学人才培育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同时为了加强对董必武法学思想的研究和传播,中国法学会特设立“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我会将秉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实行回避制度和专家匿名评审制度,宁缺毋滥,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塑造“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在我国法学、法律界的公信力。

  根据《“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奖励委员会决定:

  1.2013年开展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凡在2012年8月1日2013年7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发表的专著或论文(有一定的字数要求),作者或第一作者于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均可参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通知附件。

  2.首届评奖办公室设在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协办。

  3.“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予以表彰。

  4.颁奖仪式在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上隆重举行。

  5.申报时间截止2013年8月15日。请申报人将纸质成果一式5份,连同填写盖章的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寄至:(100034)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南大街兵马司胡同63号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请有关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欢迎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踊跃申报。

  联系人:陈谦信;

  联系电话:0106651350813683511522;

  电子邮箱:zgfxhdbw@126.com

  1.《“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
  2. 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
  3. 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首届奖励委员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