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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3-10-23 次阅读

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完成质量和基金使用效益,不断推出优秀成果,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及有关通知精神,陕西省规划办将对有关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所有在研未结项的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包括国家一般项目、西部项目、青年项目、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省级一般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各子课题进展情况,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情况。

 2、阶段性成果及宣传推介情况。包括代表性成果简介,含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社会影响等;阶段性成果清单,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出版社和出版日期、转载/引用/获奖情况等,请列出自立项以来阶段性成果目录及成果复印件;成果宣传推介情况等。

 3、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开支情况、未支出经费预算等(要分项列出开支细目)。

 4、经费配套情况。省社科基金项目经费配套情况。

 5、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和建议等。

6、各部门以以上五项为基础,撰写检查报告。

 三、检查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负责人积极配合,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2、中期检查主要以书面形式进行。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各部门科研管理人员填写汇总表和检查报告。1118前,各部门将中期检查表、汇总表和检查报告(包括电子版)统一提交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未尽事宜,请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 王晓燕    联系电话:029-81556179

联系QQ群:西财科研管理  295707981   电子邮箱: xiaoyan_wang077@126.com

 

                                     科研处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 表.doc

附件2:2013年度国家和省社科基金检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