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有关部门:
2011年立项的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执行期已满,按照《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应提交项目结题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结题报告的范围
1.截止2013年底执行期已满的项目;
2.以往审查未通过要求重新办理结题的项目;
3.2012年应结题但申请延长执行期的项目。
(二)提交方式及要求
1.结题项目须使用“陕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系统”,并由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结题报告。
2.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原件、研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结题项目通过结题管理系统提交后,再由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审核报送纸质结题材料2份。
项目结题材料于2014年1月10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至以下电子邮箱(xiaoyan_wang077@126.com )。
未尽事宜请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 王晓燕 联系电话:029-81556179
联系QQ群:西财科研管理 295707981
科研处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