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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及重新填报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2014-03-27 次阅读

各有关部门、专家:

    根据陕科计发〔2014〕37号文件,为了进一步提高陕西省科技计划管理的水平,不断健全和完善陕西省科技计划管理制度和体系,提高政府科技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在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立项、实施和验收等各个环节中的咨询作用,促进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和透明化建设,陕西省科技厅建设开发了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将于近期上线使用。由于新系统评审专家库所包含的信息较原有系统更加完善和规范,因此需要对以前评审专家库中专家信息进行重新填报,同时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新的科技计划评审专家。

  一、征集范围:

  各企业、行业管理部门、政府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从事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并愿意参加我省科技政策咨询,科技项目立项、评价、验收、评奖等工作活动的专家。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能够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很强的保密观念;

  2.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院士年龄不限,享受国务院或三秦人才津贴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放宽至65岁;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熟悉我省本学科和专业领域发展现状和国际、国内相关学科和专业领域发展的前沿,在本学科和领域的研究或产业化开发方面有较深的造诣;

  4.熟悉相关经济、科技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国家或地方的科技发展战略与发展态势;

  5.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请程序

  1.登陆http://ywgl.snstd.gov.cn网址——点击“注册”按钮——选择注册角色“评审专家”——填写个人简要信息并提交;

  2.进入注册时填写的个人邮箱——找到注册激活邮件完成账号激活——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

  3.待本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科技厅——科技厅审核通过进入专家库。

  四、填报要求和时间

  1.此次推荐专家库专家,是我省科技计划项目咨询论证、评审、验收、科技成果鉴定与科技奖励评审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申报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申报,杜绝弄虚作假;

  2.在录入专家库时必须提供自己的手机、电子邮箱等必须填入的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3.入库专家因工作调动、职务变化等造成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省科技厅变更专家信息;

  4.专家信息如有变化,可随时登录系统按程序进行修改和补充。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4月10日

    其它未尽事宜请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王晓燕     联系电话:81556179

科研处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