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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03-18 次阅读

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科政发〔2016〕32号及教育厅陕教技办〔2016〕8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分为三个类别: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涉及高校的计划有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新星两类,根据教育厅〔2016〕8号要求限额申报,我校只能申报青年科技新星1人。

一、青年科技新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3.被所在单位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月以后出生);

5.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过“973”、“86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前二名);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 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有关要求和申报流程

1.已入选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不得再申报。

2.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

3.校企、院企联合申报,以服务企业为申报主体,可通过企业所在地推荐申报。

4.由于申报名额有限,请各单位积极组织、认真评选,参照申报条件择优推荐。

5.请相关单位在2016年3月26日之前,将签字盖章的推荐表(附件1,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yc@mail.xaufe.edu.cn

6.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上报人选。

   

附1  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doc

 

                                         科研处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