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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第三方中介操纵国际论文造假 基金委通报查处结果

2016-12-14 次阅读
          【人民网】第三方中介操纵国际论文造假 基金委通报查处结果
              日期 2016-12-14   来源:人民网   作者:赵竹青 

  人民网北京12月12日电(赵竹青)今天上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在京召开2016年“捍卫科学道德 反对科研不端”通报会,通报了2015-2016年查处的8起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

  此次通报会重点通报了2015年国际论文撤销事件。自2015年3月份开始,英国现代生物(BMC)、斯普林格(Springer)、爱思唯尔(Elsevier)、自然(Nature)等国际出版集团4批集中撤稿,涉及到中国作者论文117篇。其中有23篇被撤论文标注了科学基金资助,有5篇被撤论文被列入已获得资助的项目申请书中。基金委对这28篇被撤论文展开集中调查。调查发现,这些被撤论文都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润色”并投稿;更有甚者,部分论文完全由通过论文买卖,请人捉刀代为撰写和投稿。根据调查结果,2015年6月基金委及时对13项处于评审状态的申请项目终止评审程序,2016年3月和8月经监督委员会审议,对52位相关责任人和1个依托单位作出严肃处理。

  “论文撤销事件情况复杂,影响恶劣。”基金委党组书记、主任杨卫提到,在这批论文被撤稿的原因中都提到了“同行评议涉嫌造假”,由此发现其背后隐藏着一条灰色的“产业链”——第三方中介机构。这些机构在代人投稿过程中虚构同行评议专家信息,通过“幽灵”评审向期刊和出版社审稿平台提供编造的评审意见。基金委在调查的28篇被撤销论文中,发现其中有13篇与一个名为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会上通报的其他典型案例还有:通过第三方在网络上买卖论文、盗用他人研究成果申报基金项目、隐瞒身份申报基金项目、申请书所列论文抄袭剽窃、冒用他人名义重复申报基金项目等7起。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基金委决定对已经资助的项目给予撤销,追回已拨经费,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分别取消4-7年不等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对研究人员而言,科学道德设有红线,一旦逾越,你只能出局。原因很简单,科研失信的学术氛围会像重度雾霾一样,让整个学术界集体窒息。”杨卫表示,基金委多年来始终坚定捍卫科学道德的态度,逐步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和惩处并重”的科研诚信建设体系,对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记者了解到,基金委自2003年起试行监督组进驻项目评审会制度,2015年发布了《项目评审专家行为规范》,并与中国科协等其他6家部委共同研究制定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引导科技人员加强道德自律,捍卫科学尊严。

  2015年-2016年11月底,基金委接收日常举报案件、专项案件及主动核查案件共计382件,监委会办公室人员逐项认真初核,认真分析举报内容和线索,对其中208件案件启动调查程序。基于调查结果,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审议案件113件,处理相关责任人172人,处理相关依托单位9个。

  “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永远在路上。”杨卫表示,基金委将继续推进科学基金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信息化和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