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专利奖励办法》(陕知发〔2025〕10号)要求,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2025年陕西省专利奖的申报推荐工作。陕西省教育厅为推荐单位,限额推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表彰名额
按照《陕西省专利奖励办法》(陕知发〔2025〕10号),陕西省专利奖表彰周期为三年,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三个授奖等次,表彰名额不超过100项,从申报的专利项目中产生,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不超过授奖总数的10%。
二、参评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申报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经常居住地的专利权人。
2、2024年12月31日前(含)已获授权且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以授权公告日为主,含已解密的国防专利)。
3、专利权有效、稳定,不存在法律纠纷、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4、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专利技术及产品符合国家和陕西省产业及环保政策。
7、可优先报送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专利。
8、同一技术领域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9、医药、农药、疫苗等项目,须获得国家有关许可批准:
(1)医药项目要求获得新药证书或三期临床批件,原料药要求获得生产批件。申报(实施)单位须通过GMP认证,且具有药品生产资质。
(2)农药项目要求已经获得国家农药管理部门的批准证书,申报(实施)单位须是国家定点农药企业且具有生产资质。
(3)疫苗及其他生物制品要求获得国家批准,并且具有安全性评价结论。
10、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陕西省专利奖。
三、推荐意向反馈
请各部门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5年陕西省专利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https://snipa.shaanxi.gov.cn/zfxxgk/fdzdgknr/tzgg/202504/t20250418_3495498.html)和《陕西省专利奖申报书》要求(附件2、附件3),组织老师填写《陕西省专利奖推荐项目清单》(附件1),并于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17:00前将推荐项目清单发至科研处邮箱kyc@mail.xaufe.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推荐参评专利项目不超过1项,具体申报事项根据推荐意向反馈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方式:81556898
科研处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