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乡村振兴示范作用,持续开展科技帮扶工作,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陕财办教〔2024〕112号)精神,省科技厅决定,面向全省征集支持佳县、柞水县和紫阳县2025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项目应立足县域特色资源,关注市场需求,发展优势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增收。项目不限于农业领域,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一)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发新产品。
(二)支持节能环保、资源利用等绿色技术应用示范。
(三)支持数字乡村建设新技术新成果场景应用。
(四)支持三产融合科技创新示范项目。
(五)支持“三项改革”成果落地转化。
(六)支持科技平台载体创新能力培育。
(七)支持科技赋能文旅产业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项目申报单位应明确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批准兼职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须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有足够的时间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申报系统下载提纲编写。
(三)限项要求
1.同一单位申报同一个县的项目限于1项;
2.在研项目负责人(除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外国专家服务计划、青年科技新星、杰出青年基金)不得申报;
3.承担过省科技计划项目应结题而未结题的企业不得申报;
4.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
(五)诚信要求
项目严禁转包、分包。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且不能在申请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程序
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strc.com)进行网络无纸化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后在“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菜单中点击“新增项目申请”,进入类别列表页面后选择“中央引导地方项目”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乡村振兴科技项目”点击“进入填写”按钮。申报书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
(一)时间要求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5年3月27日12:00,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
2.所有申报项目须经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推荐,生成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电子申报材料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立项项目签订合同时须同时提交一份纸质盖章申请书留档)。
2.所有项目在申报时无须提交查新报告。拟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统一查新。
四、其他事项
(一)项目预算
申报时只需填写项目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经费,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项目在收到拟立项通知后,须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作为项目预算评审的依据。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企业配套资金与专项资金比例不少于1:1。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
(三)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自任务分工和经费分配比例,签订法人合作协议。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3家。
(四)申报项目须在各上述县域内实施或者转化。
(五)项目结题验收由所在市科技局负责,会同佳县、柞水、紫阳县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79
电子邮箱:XMGL310@126.com
科研处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