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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陕西)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2024-01-25 次阅读

校属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基础研究工作,我省拟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出资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陕西)(以下简称“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现面向全省征集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国的优势科研力量,围绕陕西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其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创新,推动我国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发布、申请受理等工作,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运行机制和有关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并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类型项目按规定共同限项申请。项目一般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形式予以资助,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二、重点领域

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实施内容,应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结合《中共陕西省委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关于加快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相关要求,面向我省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中的重大科学问题,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领域进行凝练。

三、指南建议要求

(一)科学性。应围绕陕西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提出,内容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科技部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二)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原则上不超过三句话(80字以内)。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原则上主要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  

(三)包容性。研究方向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且有其他相关团队开展研究,确保一定的竞争性。

(四)导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陕西省的需求、优势和区域特色,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

(五)安全性。指南建议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需注重防范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风险,遵循科研伦理准则,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六)科学问题属性。指南建议所提指南研究方向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分为“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两类),确定其所属类别。

四、征集要求

(一)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应是陕西省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注册的依托单位,并在2021、2022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均有获批立项。鼓励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等依托单位对接,联合提出指南建议。原则上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支持个人单独报送。

(二)指南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至少2项面上项目或1项面上项目以上类型基金项目的经历。

(三)指南建议人在填报指南建议前,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有关管理规定,了解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有关规定、要求、责任和资助范围等。

(四)支持由科技界和产业界共同围绕陕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凝练科学问题,提出指南建议。

(五)本次指南征集采取限项推荐方式进行。

1.每个推荐单位原则上报送指南建议不超过3项。

2.建有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或陕西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每个实验室可增加报送1项,该条与第1条的限项数可叠加累计。

3.同一单位同一领域不同研究方向报送的指南建议不超过3项。

五、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请各部门于2024年2月12日16:00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陕西)指南建议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陕西)指南建议汇总表》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B座310室)。

(二)省科技厅将根据指南建议推荐情况,开展调研和咨询论证,研究形成陕西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最终申报指南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正式发布的指南为准。

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79

联系邮箱:XMGL310@126.com

科研处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