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接科技厅通知,拟定于9月下旬进行软科学项目集中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类别
软科学计划项目
二、项目结题验收范围
1.截止2023年底执行期已满的项目;
2.以往审查未通过要求重新办理结题的项目;
3.2022年底应结题但申请延长执行期的项目。
三、项目结题验收说明
1.2014年(含)以前立项的项目(采用“离线结题”方式)
(1)项目负责人自行在附件中下载结题验收材料。
(2)请按照《结题验收材料清单》准备相关资料。
重要提示:
a.《验收证书》中的“表四-经费决算表”需盖财务处公章;
b.附件材料中的论文需标注该项目立项资助号。
(3)装订要求:《验收证书》A4单面打印(一式五份);《验收申请表》及其他附件材料,按照《结题验收材料清单》中的装订顺序装订成册一般项目(一式3套),重点项目(一式6套),每一项材料之间插入彩色隔页纸区分。
2.2015年(含)以后立项的项目(采用“在线结题”方式)
(1)延期验收申请办理
①2015年(含)以后且2018年(含)以前立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使用申报时的账号和密码登陆“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nstd.gov.cn/egrantweb/)办理延期验收申请。
②2022年立项的项目,截至2023年9月20日前无法办理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登陆系统办理延期验收申请。
项目负责人系统提交延期验收申请,待科研处、省科技厅业务处室和资管处逐级审核。
注意:未按要求办理延期验收申请的项目不予受理结题验收。
(2)结题验收申请办理
①项目负责人登陆系统办理结题验收申请。请按照《结题验收系统流程》(见附件)在线填写、提交科技报告及验收申请书。
重要提示:
a.《验收申请书》中的项目经费情况,需先打印出来到财务处审核经费使用情况,确认无误后再在系统中填写;
b.由于“科技报告”和“项目验收”这两部分工作是由两个不同的上级部门管理,所以“科技报告”的主要内容可以作为《验收申请书》附件清单中《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再次提交。
②验收申请书审核通过后,项目验收状态为“待接收纸质”时,再下载打印正式版《验收申请书》。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验收材料内容与电子版完全一致。
③草拟《验收意见》电子版(模板参见附件)。
④重点项目准备结题答辩验收PPT。
⑤装订要求:《验收申请书》A4打印,一般项目一式三份,重点项目一式六份;项目变更申请A4单面打印(放在合同后),每一项材料之间插入彩色隔页纸区分。
三、结题验收受理时间:
网上审核延期验收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
网上审核结题验收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根据审核进度,请于2023年9月18日前,将结题验收纸质材料(含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B座310室)。
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79
电子邮箱:XMGL310@126.com
科研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