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县域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和蒲城县人民政府联合开展“2023年度蒲城县域高质量发展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数字经济助推县域高质量发展研究;
2.县域新型工业化发展研究;
3.城乡融合发展研究;
4.文旅融合实现高质量发展研究;
5.以县域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研究;
6.优化提升县域营商环境研究;
7.县域发展核心竞争力研究;
8.县域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研究;
9.县域生态环境保护研究;
10.县域现代特色农业研究;
11.县域新型集体经济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可自拟题目、延伸研究方向和扩展研究内容。
二、课题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和蒲城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项目申报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2.课题依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资料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一式三份)、《论证活页》(一式六份)及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B座310室)。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
三、课题立项
本课题由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和蒲城县人民政府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立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课题结项
(一)本课题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需书面提交1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及2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和蒲城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结项成果评审,课题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人大财经委、蒲城县人民政府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课题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人大财经委、蒲城县人民政府相关单位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发表),出版(发表)时需注明系“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字样,未经省人大财经委、蒲城县人民政府同意,课题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省人大财经委和蒲城县人民政府研究项目,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并从省社科联专家库中剔除。
(五)课题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早上10点前,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课题简称(如“申报部门+2023蒲城项目”)。
本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请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
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79
联系邮箱:XMGL310@126.COM
科研处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