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科研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我校科研水平和持续创新能力,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产出标志性创新成果,按照《西安财经大学科研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西财大研发〔2021〕1号)要求,学校定于近期对我校科研基地建设、运行情况开展年度专项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评估的基地范围如表1、表2所示:
表1 2022年参与审核评估的科研基地名单(省部级基地10个、校级基地10个)
序号 |
基地名称 |
级别 |
上级单位 |
所属单位 |
1 |
西安统计研究院 |
省部级 |
国家统计局 |
统计学院 |
2 |
陕西省统计研究中心 |
省部级 |
陕西省科技厅 |
统计学院 |
3 |
陕西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 |
省部级 |
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 |
西部能源经济与区域发展协同创新研究中心 |
省部级 |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 |
经济学院 |
5 |
陕西省国防科技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
省部级 |
陕西省科技厅 |
经济学院 |
6 |
陕西省信用研究中心 |
省部级 |
陕西省科技厅 |
经济学院 |
7 |
资源环境与区域经济研究中心 |
省部级 |
陕西省教育厅 |
经济学院 |
8 |
现代企业管理研究中心 |
省部级 |
陕西省教育厅 |
商学院 |
9 |
西部社会治理研究中心 |
省部级 |
陕西省教育厅 |
公共管理学院 |
10 |
陕西电影产业数据统计与应用研究基地 |
省部级 |
中国陕西省委宣传部 |
文学院 |
11 |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研究中心 |
校级 |
西安财经大学 |
经济学院 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研究院 |
12 |
现代会计审计与财务研究中心 |
校级 |
西安财经大学 |
商学院 |
13 |
数字经济与管理决策研究中心 |
校级 |
西安财经大学 |
管理学院 |
14 |
计算机应用与商务智能研究中心 |
校级 |
西安财经大学 |
信息学院 |
15 |
“一带一路”与财经法治研究中心 |
校级 |
西安财经大学 |
法学院 |
16 |
文学创作与文体学研究中心 |
校级 |
西安财经大学 |
文学院 |
17 |
数字影视传媒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 |
校级 |
西安财经大学 |
文学院 |
18 |
公共政策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 |
校级 |
西安财经大学 |
公共管理学院 |
19 |
国际商务语言与跨文化传播研究中心 |
校级 |
西安财经大学 |
外国语学院 |
20 |
体质健康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研究中心 |
校级 |
西安财经大学 |
体育教学部 |
表2 2022年参与检查评估的科研基地名单(省部级科普基地5个、校级非实体科研基地5个)
序号 |
基地名称 |
级别 |
上级单位 |
所属单位 |
1 |
陕西省公众科学素质与先进制造业发展研究中心 |
省部级科普基地 |
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科协 |
商学院 |
2 |
陕西省公众科学素质与数学文化研究中心 |
省部级科普基地 |
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科协 |
统计学院 |
3 |
陕西省财经信息科学与普及研究中心 |
省部级科普基地 |
陕西省科技厅、陕西省科协 |
统计学院 |
4 |
陕西党史人物知识科普基地 |
省部级科普基地 |
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 |
秦商文化科普基地 |
省部级科普基地 |
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图书馆 |
6 |
秦商研究中心 |
校级非实体科研基地 |
西安财经大学 |
商学院 |
7 |
戏剧表演艺术创新及应用研究中心 |
校级非实体科研基地 |
西安财经大学 |
文学院 |
8 |
无人机新闻影像创研中心 |
校级非实体科研基地 |
西安财经大学 |
文学院 |
9 |
丝绸之路经济带(中亚)农业国际合作与发展研究中心 |
校级非实体科研基地 |
西安财经大学 |
管理学院 |
10 |
数字经济赋能县域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 |
校级非实体科研基地 |
西安财经大学 |
管理学院 |
二、评估依据
1.《西安财经大学科研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西财大研发〔2021〕1号)。
2.《西安财经大学年度基础目标任务及考核指标》(附件1)。
3.科研基地2022年度经费执行情况。
4.专家组评议结果。
三、评估形式
1.各评估对象如实填报西安财经大学科研基地评估量化指标报告(附件2)和科研基地2022年度目标任务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明细表(附件3),科研处负责材料审核,并结合各评估对象2022年度经费执行情况综合赋分。
2.专家组评审。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科研基地依托单位应高度重视本项工作,专人负责具体评估工作的落实、实施。
2.学校科研基地年度评估的“主要人员”依据为各评估对象每年初备案的科研基地研究人员信息,“科研产出”依据为科研基地科研产出量化目标任务。
一项“科研业绩”,只能作为一个科研基地业绩。
3.各评估对象按照所填报西安财经大学科研基地评估量化指标报告(附件2)和科研基地2023年度目标任务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明细表(附件3)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并于4月13日(星期四)前将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签字盖章,支撑材料一份,交至科研处成果转化科(行政楼B315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mail.xaufe.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1556898
科研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