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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11-30 次阅读

校属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及《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管理办法(行)》规定,现将2023年度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青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二十大重要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我省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突出应用对策开展研究。

申报者根据上述研究方向,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题目。研究项目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设副标题。

二、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主要针对省社科联团体会员中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社科工作者申报,项目主持人应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能力。

2.项目申请须以部门统一进行申请,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3.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每个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参与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4.承担2020年以来省社科联项目结项鉴定为不合格、不予结项或被终止研究的负责人,此次不得申报。已经承担过省社科联以前年度项目(含重点项目、年度一般项目和合作项目)的,已经承担过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专项的不得申报。

5.本次项目实行限项申报,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6.申报人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和《论证活页》,并按照“A经济建设、B政治建设、C文化建设、D社会建设、E生态文明建设”分类,在申报书和论证活页左上角空白处标明类别字母。

三、申报受理

部门要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书》(Word版)2份和《论证活页》(Word版)7份,所在部门填写《申报汇总表》(Excel版)1并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2年12月20前报送科研处科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请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上报。

联系人:郭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79

联系邮箱:XMGL310@126.COM

科研处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