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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20、202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责任书及合同书的通知

2021-09-27 次阅读

各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教〔202096号)(陕教〔202196号)文件通知,2020年度、202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青年创新团队建设项目负责人须与省教育厅签订项目合同书。专项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专项由学校组织签订责任书,作为项目组织实施和验收的依据。现将省教育厅2020年度2021年度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合同书签订工作通知如下:

我校2020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专项项目立项情况请查阅附件12020年度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专项立项情况请查阅附件2,2021年度科研计划专项项目立项情况请查阅附件3,2021年度青年创新团队建设科研计划项目立项情况请查阅附件4。请获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附件1、2、3、4的信息填写项目责任书(见附件5)及合同(见附件6),责任书及合同书中的主要研究内容及技术指标、经费使用计划安排等填写内容要和申请书中的内容保持一致。责任书一式3份,二级部门盖章后报送科研处;合同一式4份,直接报送科研处,责任书、合同均A4双面打印,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10月9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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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