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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1-02-27 次阅读

各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资格。申报人须符合申报公告中的条件,曾经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或作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或终止的为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的为5年),不能申报项目。

二、申报方式。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中,考古学、统计学、人口学、世界历史、外国文学、图书情报、语言学、体育学等8个学科实行网络通讯评审,网络申报系统于2021年3月5日至3月10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注册单位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其余学科采取纸质版通讯评审。

三、申报材料要求。请务必使用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申报公告中统一的《申请书》及《课题活页》,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内容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各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页面整洁、数据准确,杜绝乱码。

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6份,论证活页一式6份(统一夹在申请书内,一夹十一),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夹一级标题为学院名称,二级标题为项目申请人姓名,三级标题为姓名+申请书、姓名+活页)统一发送至邮箱:XCXMGL@126.com。因所有数据要录入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管理系统,请申报人务必确保申报数据电子版和纸质版信息一致。

四、加强组织指导。各单位要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关于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组织实施、严格申报人资格审查、严格数据信息核对核查,做到申报工作平稳有序、高质量开展。

 

联系人:郭惠

联系电话:029-81556179

 

                                 科研处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