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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6-06-14 次阅读

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社科司函[2016]106号文件,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6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部省共建基地项目)。

  2.2013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5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3.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可以参加此次中检。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其他部委所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组织实施(简称中检单位),由各中检单位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按本通知要求布置中检、审核汇总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6614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请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4.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5.在线填报信息及审核截止日期:201677,收取纸质材料截止日期:201678

  四、其他要求

   2014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五、注意事项

  1.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

  2.本通知所有附件请从社科网下载。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项目科。

联系人:王晓燕  李 娜

联系电话:81556179

西财科研管理QQ群:295707981

 

                                   科研处

                                2016年6月14日

 

附件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2.2016年度需中检的一般项目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