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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7-06-12 次阅读

             关于开展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厅《关于开展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7]12号)精神,现将我校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心)发展建设评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依据

    1.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14〕6号)(附件一)

    2.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陕教技〔2012〕5号)(附件二)

    二、评估范围

    现代企业管理研究中心

    三、评估内容

   以《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方案(试行)》所列内容为依据,重点考察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发展规划的实施与科研目标的实现,研究领域的拓展,研究成果的理论创新和学术贡献,特别是取得的标志性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成果的转化应用所产生的社会反响和社会效益,以及在制度建设与体制改革、管理工作、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情况。

    四、评估材料

    1. 申请书2份。经由省教育厅审核同意的“2005年度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申请书”。

    2. 评估报告书6份。格式见陕教技〔2012〕5号附表三。

    3. 建设工作总结报告6份。内容包括:(1)建设工作基本情况;(2)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和成效;(3)取得的研究成果及成效;(4)成果转化应用对促进社会经济改革发展的贡献;(5)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使用效果;(6)进一步推进本校社科基地建设工作的思考。

   五、评估程序

    1. 依托高校结合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目标与研究方向,依据陕教技〔2012〕5号相关要求,对重点基地进行对照检查后,向省教育厅提出评估申请。

    2. 省教育厅组成专家组开展入校评估工作。专家入校评估事项另文通知。

    3. 专家入校后,将通过听取专题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走访座谈等形式全面考量基地建设的成效。并向基地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建议。

    六、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黄牌警告。凡经实地考察评估获得优秀等级的基地,省教育厅将予以项目奖励并颁发优秀重点研究基地奖牌;凡经考察评估确认与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要求差距过大的,或在基地建设和管理中存在较多问题的,省教育厅将给予黄牌警告并将减少一个资助项目,整改限期一年,第二年仍不能通过评估的,将取消重点研究基地资格。

   七、报送材料

   请依托高校于6月20日前(星期五)将评估材料报送科研处。并确定基地评估工作联系人员1名,并将联系人信息一并上报。

    联系人:李凯锋    电话:029-81556180

   附件:

    1.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14〕6号).doc

    2.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陕教技〔2012〕5号).doc

 

                                        科研处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