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级项目管理,根据《西安财经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西财院科字[2003]3号)文件要求,现对2014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开展清理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 结题范围
1.2014年度获准立项且未办理结题手续的校级科研基金资助项目;
2.2016年办理了延期申请的校级科研基金资助项目(2004-2013年立项)。
二、 结题要求
1.《西安财经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1式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相关附件材料附后装订成册;
2.提交结题报告及《西安财经学院项目结题信息登记表》电子文档,以上结题材料可在科研处网站下载。
3.二级学院认真审查,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三、受理时间
请各相关学院于2017年9月11日(周一),将结题材料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各部门请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加强检查监督,届时未办理结题的项目将做撤项处理,被撤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各类科研项目。
清理项目清单发至各相关部门。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王晓燕 李娜
联系电话:81556179
西财科研QQ群:295707981
科研处
2017年5年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