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学生创新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普通高等本科高校教师、学生创新情况调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全校教师、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部) |
教师 |
硕士研究生 |
本科生 |
经济学院 |
12 |
30 |
12 |
管理学院 |
7 |
|
10 |
商学院 |
12 |
30 |
12 |
统计学院 |
10 |
30 |
10 |
信息学院 |
7 |
|
10 |
法学院 |
5 |
10 |
6 |
文学院 |
7 |
|
10 |
公共管理学院 |
5 |
|
5 |
外国语学院 |
5 |
|
5 |
体育教学部 |
5 |
|
|
思政部 |
5 |
|
|
合计 |
80 |
100 |
80 |
二、抽样范围
1.教师抽样范围:2016年同时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专任教师,应覆盖不同学科、年龄、职称的教师。
2.学生抽样范围:2013级、2014级本科生;2014级、2015及硕士研究生。
三、调查方式
被抽样教师、学生参与网络问卷调查填报。登陆http://47.95.6.254/Home/Index/select网址注册账号,并于8月10日前完成填报。具体方法见附件1《2016年度普通高等本科高校教师、学生创新情况调查操作指南》。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好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本次工作适逢暑假,请做好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的调查组织工作,确保调查样本的全面覆盖;
(三)请各学院(部)追踪调查工作进展,并于8月12日前将本学院(部)完成情况报科研处。
联系人:李凯锋 电话:13488354995
附件1:2016年度普通高等本科高校教师、学生创新情况调查操作指南(见链接)
科研处
2017年7月17日
< <<<<<<<点击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