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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2017-09-30 次阅读
 

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公告》(附件1)、陕西省社科联《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社科联[2017]67号) (附件2)精神,我省第十三次(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于9月30日全面启动,为做好评奖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校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实际工作者等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具体如下:

1.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2.与省外作者合作,我校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

3.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4.在境外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具有DOI号的论文;

5.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6.其他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7.申报青年奖,仅限于1971年1月1日之后(含)出生的作者,如有合作者亦须符合该条件。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成果,不能申报参评:

1.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

2.著作权有争议的;

3.电子出版物;

4.论文集、教材、文艺作品、新闻作品、年鉴、大事记;

5.属于交叉学科且已申报参评省科学技术奖的。

二、申报要求:

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须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

3.申报青年奖的作者(含合作者)须提供盖有受理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4.多卷本专著,一般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

5.多人合作的成果,以前三名作者具名申报;(申报成果以正式出版物前三位作者署名排序,调研报告类成果以完成时限证明或结项证明前三位作者署名排序。获奖证书据此印制。)

6.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三套,其中一套须做匿名处理。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含:《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4、5)+《证明材料》(附件6)+相关原件。详细如下:

1.申报者填写并报送《申报表》共三份(附件4),其中一份须做匿名处理,学科类别请参考附件3。申报表请勿另附封面。电子版发送至kyc@mail.xafue.edu.cn

2.证明材料具体内容及排版格式请参考附件5中的“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三份。

3.“相关原件”是指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例如:论文所发表的期刊、已出版的学术著作原书、政府采纳证明、获奖证书等。

4.根据省社科联的要求,论文提供原件一份,著作类成果须提供原书两册(套)(不再退还)。学术译著须附原著。已出版的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已发表的外文论文须附中文翻译。

5.申报表与证明材料一起装订。

四、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形式审查阶段:

10月15-18日:以各申报院系为单位,由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初稿(纸版草稿)汇总,提交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同时汇总申报信息,将《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kyc@mail.xaufe.edu.cn

最终版上报阶段:

10月20日 通过科研处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可以按照“报送材料要求”打印最终上报材料,报送科研处。

联系电话:81556180

联 系 人:综合管理科 

附件1.省社科联公告

附件2.省社科联通知

附件3.学科分类目录及学术报刊认定目录

附件4.申报表(个人使用)

附件5.证明材料清单

附件6.申报汇总表

附件压缩包附件压缩包.zip

科研处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