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基地建设和管理,提升学校科学研究水平,激活学校科研人员持续创新,落实科研基地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发展报告管理机制,现就我校科研基地2018年度工作计划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一)省部级科研基地
西部能源经济与区域发展协同创新研究中心、西安统计研究院、现代企业管理研究中心、资源环境与区域经济研究中心、陕西省统计研究中心、陕西省国防科技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陕西省信用研究中心、陕西省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
(二)校级科研基地
陕西能源产业与区域经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现代管理决策与对策研究中心、西部农村公共经济研究中心、西部法制研究中心、文化资源与产业研究中心、文学创作与文体学研究中心、影视艺术研究中心、国际商务语言与跨文化传播研究中心、计算机应用与商务智能研究中心、园区管理与创新发展研究中心
二、报送内容
科研基地2018年度工作计划,要求结合2017年科研基地年度评估专家意见,明确科研基地年度工作定量及定性目标,围绕重点工作,突出科研能力提升、成果产出、人才培养、服务地方行业以及科研平台建设等。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科研基地依托单位应高度重视本项工作,责成科研基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突出重点,优化投入产出绩效;
2.注重实效。各科研基地工作计划应紧扣学科建设方向,紧贴科研基地发展建设情况,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目标;
3.各科研基地于1月8日前将2018年度工作计划交科研基地主任、依托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加盖科研基地、二级学院(部)公章后提交科研处,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
4.科研处1月9日组织相关专家审议后反馈各科研基地,作为各科研基地2018年建设发展目标。
科研处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