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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报】论文撤销事件52 人被处理 追回已拨经费,4 年~7 年内不得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016-12-14 次阅读
               【健康报】论文撤销事件52 人被处理
        追回已拨经费,4 年~7 年内不得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日期 2016-12-14   来源:健康报   作者:王潇雨 

  本报讯(记者王潇雨)12 月12 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京召开2016 年“捍卫科学道德反对科研不端”通报会。会议通报了2015 年国际论文撤销事件的处理情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杨卫院士介绍,自2015 年3 月开始,英国现代生物、斯普林格、爱思唯尔、自然等国际出版集团分批集中撤稿,涉及中国作者论文117 篇。其中,23 篇被撤论文标注受科学基金资助,5 篇被列入已获得资助的项目申请书。基金委对这28 篇被撤论文展开集中调查,发现论文均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润色”并投稿;部分论文通过论文买卖,请人捉刀撰写和投稿。根据调查结果,基金委2015 年6 月及时对13 项处于评审状态的申请项目终止评审程序;2016 年3 月和8 月经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审议,对52 位相关责任人和1 家依托单位作出严肃处理,对已经资助的项目给予撤销,追回已拨经费,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分别取消4年~7 年不等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杨卫说,论文撤销事件情况复杂,影响恶劣。在这批论文被撤销的原因中都提到了“同行评议涉嫌造假”,由此发现其背后隐藏着一条灰色“产业链”——第三方中介机构。这些机构在代人投稿过程中,虚构同行评议专家信息,通过“幽灵”评审向期刊和出版社审稿平台提供编造的评审意见。基金委在调查的28 篇被撤销论文中,发现13 篇与一家名为“丰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有直接或间接关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还通报,自2015 年至2016 年11 月底,共接收日常举报案件、专项案件及主动核查案件382 件,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对其中208 件案件启动调查程序。基于调查结果,监委会审议案件113 件,处理相关责任人172 人、相关依托单位9 家。

  杨卫表示,基金委将着力推进科学基金监督工作的信息化,如加强申请项目相似性检查,与项目直接关联,建立科研诚信举报网站和数据分析系统,积累结构化案例库,为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和警示教育提供参照,推进科研诚信教育媒介由平面媒体向网络媒体延展,并逐步推进科学基金监督工作与国际学术规范接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强调,捍卫科学道德底线的同时,要优化科技评价体系,科研论文发表不应与职称晋升直接挂钩。